血热证,是指脏腑火热炽盛,热迫血分所表现的证候。本证多因烦劳,嗜酒,恼怒伤肝,房室过度等因素引起。
【临床表现】咳血、吐血、尿血、衄血、便血、妇女月经先期、量多、血热、心烦、口渴、舌红绛,脉滑数。
【证候分析】本证以出血和全身热象为辨证要点。血热逼血妄行,血络受伤,故表现为各种出血及妇女月经过多等。火热炽盛,灼伤津液,故身热、口渴。火热扰心神则心烦。热迫血行,壅于脉络则舌红绛,脉滑数。血分火热炽盛,有内伤外感之别。此处所指血热主要为内伤杂病。在外感热病辨证中,有热入血分的“血分证”亦是指血热。但于此处所指的血热在概念上完全不同。外感热病之血热,详见“卫气营血辨证”。
血热是外感热邪,热入血分,血受热邪所迫而妄行,导致出血、发癍等的病理变化。
血热多由邪热入血所致,也可由于情志郁结,五志过极化火而导致血热。
亦称血分热。即血分有热。症见吐衄、咳咯、溺血,午后发热,女子月事先期而来,脉弦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