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混岗,混岗职工就不能转正了吗?

为什么有的职工就被定义为混岗职工了?
2025-12-25 11: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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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混岗是指集体所有制职工混杂在国营企业从事经常性的生产劳动。混岗职工理论上是不能转正的。

造成混岗的原因主要有:

1,国营企业为解决本企业职工子女的待业问题,以举办集体企业的名义,直接将他们安排在本企业劳动;

2,企业生产确实需要增加劳动力,而国营企业又没有增人指标,只好招收集体所有制职工来代替,而形成混岗。

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已经是普遍行为;在法律上没有准确的定义。

扩展资料:

行政事业单位混编混岗解决对策

第一,推行人员编制实名制。

将由编制部门核定到机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按规定的类别、特定的程序定编到人,而且定编到人的姓名同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姓名相一致,把抽象的编制具体化,使自然人的进编有章有法,让在编人员的身份认定有凭有据。

第二,完善人事编制监督机制。

充分发挥人事编制部门职能作用,切实转变监督方式;强化用人单位内部监督,建立举报制度;强化用人单位内部监督,建立举报制度;同时,还要加大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的力度。

第三,落实人事编制管理责任追究制。

责任追究制是加强人事编制管理的必然要求,要把人事编制管理工作作为领导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人事编制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审计范畴,发生人事变动时,当事人除接受财务审计外,还须接受人事编制审计,人事编制审计结果要作为提拔、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四,加大人事编制依法管理力度。

《公务员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的出台为人事编制管理提供了依据。在这一前提下,要进一步树立人事编制管理法律责任意识,提升人事编制管理法律权威,加大人事编制管理执法力度,促使遵守人事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成为更加积极、主动的自觉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混岗

人民网-上海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 打破人员混岗职责模糊局面

回答2:

混岗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已经是普遍行为;在法律上没有准确的定义。2000年机关人事改革后,各单位行政人员基本上能够控制在编制数额内,所以通过增加或减少编制来解决人手问题的办法越来越不可行。部分单位便以工作任务重,行政人员少。忙不过来等为原因,调配干部职工。事业人员当作行政人员用,形成了混编混岗的严重现象。这样,一方面由于随意混编,混岗造成了行政人员隐性超编。另一方面混编混岗现象的存在致使部分单位人手相当紧缺有事没人干。从而不得不要求招收机关编外聘用制人员。
混岗人员到底能不能转正,这要看人员的来源情况,如果是机关临时从所属单位借来的,就要看你原单位是什么性质的,所有人事关系去找所在的原单位,如果是机关招收的人事代理人员,即档案在人才,本人在用单位上班的,这样的劳务输出人员,用人单位只对人事代理机构,不对本人的,是不能所谓转正的。
还有一点必须提醒,现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招聘,都面向全社会,如果想进入上述单位,参加国家的组织用人考试就可以了,谈不上转正的问题。现在在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的人员,有编内和编外之分,每个单位都有一定的编制数,每个人必须对应一个岗位,岗位数目是有限的,有一部分人有编制,少部分人没有编制,想列变就得等到单位有编,否则不能列编的。

回答3:

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已经是普遍行为;在法律上没有准确的定义。
2000年机关人事改革后,各单位行政人员基本上能够控制在编制数额内,所以通过增加或减少编制来解决人手问题的办法越来越不可行。部分单位便以工作任务重,行政人员少。忙不过来等为原因,调配干部职工。事业人员当作行政人员用,形成了混编混岗的严重现象。这样,一方面由于随意混编,混岗造成了行政人员隐性超编。另一方面混编混岗现象的存在致使部分单位人手相当紧缺有事没人干。从而不得不要求招收机关编外聘用制人员。
你要是普通的职工自然很难转为正 ,能转的话 你就是公务员了 ,不过有例外 个别地区靠关系还是有办法转的 不过现在越来越少了,毕竟国家现在抓这抓的很严

因为他们的职位是不固定的啊 ,职位随时换 ,有些人还身兼多职位 ,这是目前的现状

回答4:

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已经是普遍行为;在法律上没有准确的定义。 2000年机关人事改革后,各单位行政人员基本上能够控制在编制数额内,所以通过增加或减少编制来解决人手问题的办法越来越不可行。部分单位便以工作任务重,行政人员少。忙不过来等为原因,调配干部职工。事业人员当作行政人员用,形成了混编混岗的严重现象。这样,一方面由于随意混编,混岗造成了行政人员隐性超编。另一方面混编混岗现象的存在致使部分单位人手相当紧缺有事没人干。从而不得不要求招收机关编外聘用制人员。

转正也有,看你有点关系或者能力没有,搞掂领导才行

回答5:

事业人员当作行政人员用,形成了混编混岗的严重现象。这样,一方面由于随意混编,混岗造成了行政人员隐性超编。另一方面混编混岗现象的存在致使部分单位人手相当紧缺有事没人干。从而不得不要求招收机关编外聘用制人员。
中央编办、监察部今天就颁布实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强调,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规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中央编办和监察部联合制定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并于2月13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这个规定对擅自设立、撤并机构以及提高机构规格,超编制限额配备人员,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或者编制、职数配备等行为,明确可以采取通报批评、建议改正或者责令限期纠正、予以纠正、建议财政部门对超编人员不予核拨经费、建议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等处理措施。该规定还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和程序作出了规定。
理论上是不能转正的,但也要看领导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