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纠结了,你只是偏差理解了广告费用的性质。广告费用属于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因为,某些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因为不符合资产、负债确认条件而未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负债,但按照税法规定能够确认其计税基础的,其账面价值零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也构成暂时性差异。
按你的例子,广告费2000元按照会计准则已经在发生当期计入损益,不体现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如果将其视为资产(请注意这句话),其账面价值为0。
因按税法规定,该类支出税前列支有一定的标准限制,当期可扣除的1500,当期未予扣除的500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以后可以抵扣),因此计税基础为500。
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0与计税基础500之间产生了500的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可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时,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因此,你将广告费理解为负债是有偏差的,它应该理解为账面价值为零的资产。
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金额
因为应付职工薪酬的账面价值为2000,税法允许扣1500,剩余的500在未来期间也不允许抵扣(现在不能抵以后也不行),因此未来期间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金额为零,因此应付职工薪酬的计税基础就是账面价值2000-未来期间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金额0=2000
你先弄明白一个词什么意思 计税基础
计税基础(Tax Basis)是2006年发布的《企业新会计准则》中提出的概念。它分为资产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两类内容。通俗的说计税基础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或负债在计算以后期间应纳税所得额时,根据税法规定还可以再抵扣或应纳税的剩余金额。
广告费500你后续的会计年度 还能抵扣的 所以 计税基础是500
应付职工薪酬 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可抵扣金额。也就是说,负债的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之宰的差异就是未来期间可抵扣金额
不懂可以继续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