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中说明了因为:“何事收取了什么什么费用”,就证履行了合同!没有注明支付人,只要支付人不找麻烦,就没有什么事!就怕一女嫁二男!
像这样不清不白的问题,如何去履行合同义务
但是不可以的呀,收据是要有法律效益的
这个当然不能啦,没有支付人?那谁知道这个是谁支付的呀?